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
中药医保目录调整!药食中药材怎么跟政策?
2025-10-21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中药在医疗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特别是在医保目录的调整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中药品种被纳入保障范围,为患者提供了更多治疗选择和经济支持。然而,在这一背景下,药食同源类中药材如何与医保政策有效衔接,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问题。

所谓“药食同源”,是指某些中药材既是药品,也可作为食品使用,具有调理身体、预防疾病的功能。这类药材如枸杞、山药、茯苓、莲子、百合、黄芪等,广泛应用于日常饮食和养生保健中。它们不仅安全性高、副作用小,而且群众基础广泛,深受消费者欢迎。然而,正因其兼具食品属性,其在医保报销体系中的定位一直较为模糊。

在最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中,部分经典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实现了新增或保留,体现出国家对中医药临床价值的认可。但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药食同源类中药材并未直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背后既有政策设计的考量,也涉及药品管理、医保控费、临床证据等多重因素。

首先,医保目录的核心功能是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重点覆盖具有明确诊疗指南支持、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治疗性药品。而药食同源类中药材多用于慢性调理、体质改善或辅助治疗,其作用机制相对温和,缺乏大规模随机对照试验(RCT)数据支撑,在循证医学评价体系中处于劣势。因此,单纯以“养生”或“保健”为目的的使用,难以满足医保准入的严格标准。

其次,从监管角度看,药食同源中药材的身份具有双重性。作为食品,它们可在超市、药店自由流通;作为药材,则需遵循《中国药典》标准进行炮制和使用。这种跨界属性使得其质量控制、剂量规范、适应症界定等方面存在管理难度。若全面纳入医保,可能引发滥用风险,增加基金支出压力,甚至催生“以养代治”的套保行为。

但这并不意味着药食同源中药材应被排除在政策体系之外。相反,应通过科学分类、精准施策,推动其合理融入医疗保障体系。具体而言,可考虑以下几方面路径:

一是建立“功能性中药”分类机制。参考国际经验,将具有明确健康干预效果的药食同源品种,按照“预防性用药”或“慢病管理辅助用药”类别进行管理。例如,对于糖尿病患者的膳食调理,可将山药、葛根等纳入营养支持方案,并在特定条件下给予部分报销。

二是推动中医药“真实世界研究”。鼓励医疗机构收集药食同源药材在临床实践中的使用数据,包括疗效反馈、安全性记录、成本效益分析等,为医保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大数据积累,逐步构建符合中医特点的评价体系,打破唯RCT论的壁垒。

三是加强政策协同。目前,国家卫健委已发布多批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共计数十种。医保部门可与卫健、药监等部门联动,对目录内品种开展联合评估,筛选出安全可控、应用广泛、有潜在临床价值的品种,优先试点纳入门诊慢特病或中医特色疗法报销范围。

四是引导合理使用,防止资源浪费。可通过智能监控系统,对药食同源类中药的开具频率、用量、搭配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避免过度处方。同时加强医生培训和公众科普,明确其适用场景,杜绝“万能滋补”误区。

此外,地方医保也可先行先试。例如,浙江、广东等地已在探索将部分中药饮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其中就包括一些药食两用品种。这些试点经验可为全国性政策优化提供参考。

总之,药食同源中药材是我国传统医药智慧的重要体现,其发展不应受限于现有政策框架的条条框框。面对医保目录调整的新趋势,既要坚持科学审慎原则,也要秉持开放创新态度。唯有如此,才能让这些“厨房里的良药”真正走进百姓健康生活,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未来,随着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加快,以及全民健康管理理念深入人心,药食同源类中药材有望在预防医学、康复护理、慢病干预等领域展现更大价值。政策层面也应顺势而为,构建更加包容、精准、可持续的支持机制,实现中医药传承与医保制度发展的双赢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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