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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最严”下的药食同源监管
2025-11-21

近年来,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健康养生的关注度持续提升,“药食同源”理念因其融合中医药传统智慧与日常饮食保健功能,日益受到社会各界青睐。然而,伴随市场热度上升,相关产品良莠不齐、标签标注混乱、功效宣传夸大等问题频发,严重威胁公众健康安全。在此背景下,国家提出“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即“四个最严”要求,为药食同源产品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在“最严谨的标准”方面,药食同源目录的科学制定与动态管理成为关键。我国现行《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制定,明确列出可合法用于普通食品中的中药材种类。近年来,该目录不断更新,新增如党参、黄芪等试点品种,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剂量及适用人群。同时,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涵盖原料种植、加工工艺、污染物限量、标签标识等多个环节,力求从源头上规范产品质量。例如,针对枸杞、山药等常见药食同源原料,已建立农药残留、重金属检测等多项国家标准,确保其安全性与可控性。

“最严格的监管”体现在全链条、全过程的执法监督机制建设上。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等多部门协同治理,构建起覆盖种植、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网络。特别是在生产许可审批环节,企业若涉及药食同源成分添加,必须提供原料来源合法性证明、工艺安全性评估报告以及产品检验合格数据。此外,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飞行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等方式,加大对虚假宣传、非法添加、超范围使用中药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例如,针对某些保健品宣称“治疗糖尿病”“抗癌防癌”等违规广告,多地已开展专项整治,下架违规产品数千批次,有效遏制了市场乱象。

“最严厉的处罚”是震慑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依据《食品安全法》《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药食同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于擅自将非目录中药材加入食品、虚假标注功能疗效、伪造检验报告等行为,依法处以高额罚款、吊销许可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多起典型案件被公开曝光:某企业因在普通茶饮中非法添加中药材并宣称治病功效,被处以数百万元罚款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个别电商平台因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大量违规药食同源产品销售,也被依法追责。这些案例彰显了法律的威慑力,推动行业自律意识不断提升。

“最严肃的问责”则强化了责任落实机制。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被明确赋予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将依法启动问责程序。这不仅包括对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理,也涵盖对监管失职、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通过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倒逼监管部门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形成“不敢松懈、不能推诿、不想失职”的工作氛围。

当然,在严格执行“四个最严”的同时,也需兼顾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药食同源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科研价值。因此,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应鼓励企业开展规范化研究,推动经典名方转化、功能性食品开发和现代营养学验证。部分地区已试点“药食同源物质临床安全性评价”项目,探索建立科学证据支持下的应用指南,为未来扩大目录范围积累数据基础。

总之,“四个最严”不仅是对药食同源领域乱象的有力回应,更是构建现代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关键举措。唯有坚持标准引领、强化过程管控、严惩违法行为、压实主体责任,才能真正实现“让老百姓吃得放心、补得安心”的目标。未来,随着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公众认知持续提升,药食同源产业有望在规范中焕发新生,在传承中创新发展,为全民健康事业注入更加稳健而持久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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