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农药的合理使用是保障药材质量安全、提升药用价值的重要环节。由于中药材多用于人类疾病治疗,其安全性要求远高于普通农作物,因此对农药的种类选择和使用剂量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中药材质量监管力度的加大,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明确限定了中药材种植中允许使用的农药种类及其最大残留限量,以确保中药材“从田间到药房”的全程安全可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以及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等相关规定,中药材种植中允许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基本原则。具体而言,允许使用的农药主要包括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以及部分化学合成农药中的低风险品种。例如,苏云金杆菌(Bt)、阿维菌素、多抗霉素、春雷霉素等微生物源农药被广泛推荐用于防治中药材的病虫害;矿物源农药如石硫合剂、波尔多液可用于防治真菌性病害;此外,部分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如高效氯氟氰菊酯)在严格控制用量的前提下也可有限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低毒农药都适用于所有中药材。不同药材对农药的吸收、代谢和残留特性存在差异,因此必须根据具体品种制定用药方案。例如,在人参、三七、黄芪等根茎类药材种植中,应特别避免使用内吸性强、残留期长的有机磷类或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因其易在地下部分富集,难以降解。而在金银花、菊花等花类药材上,则应避免在花期使用任何化学农药,以防影响花质及有效成分含量。
关于农药的使用剂量,国家明确规定了各类农药在不同中药材上的最大使用量和安全间隔期。所谓“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至药材采收之间的最短时间,目的是确保农药充分降解,使残留量降至安全标准以下。例如,阿维菌素在丹参上的最大使用剂量为每亩20毫升(1.8%乳油),施药次数不得超过2次,安全间隔期不少于30天;多抗霉素在茯苓种植中每季最多使用3次,每次稀释600倍喷雾,采收前20天停止使用。这些具体参数均需严格遵守,不得随意增减。
此外,农药的施用方式也直接影响其效果与残留水平。推荐采用精准喷雾、土壤熏蒸、诱杀灯、粘虫板等综合防控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依赖。在病虫害防治中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优先采用农业防治(如轮作、清园)、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手段。只有在病虫害发生达到经济阈值时,才可酌情使用登记允许的农药,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操作,做到“对症下药、适时用药、适量用药”。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国家鼓励中药材种植企业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制度,详细记载施药时间、农药名称、剂量、施药人员及天气情况等信息,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同时,农业农村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开展中药材产地巡查和抽样检测,重点监测禁用农药和高风险农药的残留情况。一旦发现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或残留超标,将依法追责,并取消相关基地的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已逐步推进中药材农药登记工作,鼓励农药生产企业针对特定药材病虫害研发专用药剂,并推动其合法登记。这不仅有助于填补中药材用药空白,也为规范化用药提供了法律依据。未来,随着绿色防控技术的进步和标准化体系的完善,中药材种植将更加趋向生态化、规范化发展。
总之,中药材种植中的农药使用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种植者应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指南,科学选择允许使用的农药种类,严格控制使用剂量和频率,切实保障中药材的安全性与疗效。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中药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放心的中医药产品。
Copyright © 2024-2025 采易(深圳)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